首页 ¦ 业务动态 ¦ 鉴定范围 ¦ 鉴定指南 ¦ 法律法规 ¦ 资质荣誉 ¦ 联系我们 ¦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 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鉴定指南
痕迹物证鉴定受案所需材料
丰城丰安司法鉴定中心    2021-03-12  点击量:16745 

1.因出国等原因,需提取本人十指指印样本的应提供如下材料:

(1)本人证件:身份证、护照等;

(2)本人2寸照片2张;

(3)相关国家对提取十指指印的格式有要求的,应提供格式要求说明或提供规定的表格式样。

2.涉及其它痕迹鉴定,提供的材料包括:

(1)委托书:列明送检材料和鉴定事项;同时列明鉴定文书份数等要求。如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,列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。

(2)鉴定申请书:有关当事人提出鉴定的申请书,供鉴定人了解鉴定申请人对检材的异议和具体鉴定要求。

(3)案件情况简介:可提供起诉状、答辩状、笔录等诉讼材料。

(4)既往鉴定情况:如已经鉴定过的,提供过去的鉴定文书,供鉴定人了解情况,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。

(5)当事人对检材形成过程的陈述:主要用于了解检材的形成过程,使鉴定更具针对性,同时对于之后的证据采信也会起作用。

(6)检材(需要鉴定的材料):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。

(7)样本(供比对材料):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。如需由鉴定机构提取样本(如指印样本)应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
上一篇:残疾辅助器具鉴定受案所需材料   下一篇: 文书物证鉴定受案所需材料

版权所有©丰城丰安司法鉴定中心   技术支持:江西华邦LOGO黑.png

座机:0795-6456148   袁经理:15279545879   地址:江西省丰城市孙渡街办太阿南路翡丽国际5-403号

备案号:赣ICP备2021002140号-1   ga.PNG赣公网安备:36098102000217号